必威·(BETWAY)官方网站厦府〔2011〕220号根据国家对“十二五”污染减排的工作部署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的意见》(闽政〔2011〕32号)的要求,现提出厦门市2011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1年全市化学需氧量(COD)、氨氮(NH3N)、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排放总量分别比2010年减少1%(其中工业加生活COD减少1%,农业减少5%以上)、1.2%(其中工业加生活NH3N减少1.2%,农业减少5%以上)、5%、2.3%。
落实结构减排、工程减排、监管减排“三大”减排措施。以结构调整减排为根本,优化产业结构,降低产业行业排污强度;以重点工程减排为支撑,削减污染存量;以监督管理减排为保障,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的环保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及要求。
(1)淘汰落后造纸生产线。实施“上大压小”,淘汰以废纸为原料、单条年生产能力1万吨及以下的造纸生产线。着手组织关停厦戎联合造纸厂同安分厂、五显造纸厂、新银凤纸业工业工贸有限公司、星兴纸品有限公司、华达利纸业有限公司等5家造纸厂,确保2012年底前完成。麒龙纸业有限公司、兴浪纸业有限公司两家拟扩大生产规模的企业,应配套污染治理设施,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标准要求,污染物排污量应按照“点对点”调剂的原则,不能增加同安区造纸行业污染物排放总量。
(2)淘汰落后皮革企业。关停淘汰生产规模10万标张/年以下的皮革企业。2011年底前关停厦门市杏林环球皮革工业有限公司。
(3)淘汰落后纺织印染工艺设备。2011年底前淘汰74型染整生产线年的前处理设备、浴比大于1:10的间歇式染色设备,淘汰落后型号的印花机、热熔染色机、热风布铗拉幅机、定形机,淘汰高能耗、高水耗的落后生产工艺设备,淘汰R531型酸性老式粘胶纺丝机、年产2万吨以下粘胶生产线、湿法及DMF溶剂法氨纶生产工艺、DMF溶剂法腈纶生产工艺、涤纶长丝锭轴长900毫米以下的半自动卷绕设备、间歇法聚酯设备等落后化纤产能。强制使用小浴比染色设备和工艺,限期淘汰单位产品水耗超标的染色设备和工艺。
(4)淘汰落后农副食品加工企业。淘汰手工、半机械化的落后生猪屠宰产能,淘汰中小型、没有条件进行污染治理的屠宰点,落实《厦门市牲畜定点屠宰场点设置实施方案》(厦府办〔2009〕239号)。
(5)淘汰建材行业落后生产线。淘汰平拉工艺平板玻璃生产线米及以下水泥机械化立窑、水泥干法中空窑(生产高铝水泥除外)、水泥湿法窑(主要用于处理污泥、电石渣等除外)。淘汰年产70万平方米以下的中低档建筑陶瓷砖、年产20万件以下低档卫生陶瓷生产线,建筑卫生陶瓷土窑、倒焰窑、多孔窑、煤烧明焰隧道窑、隔焰隧道窑、匣钵装卫生陶瓷隧道窑。淘汰石灰土立窑,实心粘土砖,砖瓦24门以下轮窑以及立窑、无顶轮窑、马蹄窑等土窑。
“十二五”期间,控制污染物新增量、降低污染物排放强度是完成减排任务的关键,产业结构调整是控制污染物新增量的重要途径。
(1)建立健全落后产能退出机制。全面清查全市范围内造纸、印染、皮革、化工、火电、钢铁、建材等行业企业的基本情况,对落后产能实施淘汰。建立淘汰落后产能专项资金制度,对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给予适当资金补助,重点支持解决淘汰落后产能企业有关职工安置、企业转产、改造升级等问题。对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完成较好的企业,在安排技术改造资金、节能减排资金、融资支持等方面给予倾斜。
(2)促进制造业优化升级。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走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道路。努力促进先进制造业的发展,推动制造业实现从劳动力价格优势向创新能力和服务增值优势转变,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形成二三产业互动发展、融合发展、协调发展的经济增长格局。
(3)鼓励重点排污行业“上大压小”。对造纸、印染、化工、皮革、合成革、火电、建材等重点排污行业,实行全行业排污总量控制,鼓励企业通过行业内兼并重组整合,或者引进规模大、工艺技术和设备先进、污染排放低的生产线,加快淘汰、关闭落后产能,实现“增产减污”,腾出的排污总量指标可直接调剂给新上项目使用,促进传统重点排污行业升级优化。
(1)促进能源结构优化。积极推动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降低煤炭消费量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提高清洁能源的使用份额。
(2)促进集中供热或热电联产。对集中供热(或热电联产)覆盖范围内的使用中小型燃煤锅炉的企业,推动集中供热;对集中供热(或热电联产)覆盖范围外的使用中小型燃煤锅炉、又无法配套脱硫脱硝设施的企业,要积极改用LNG(天然气)或改用电。原则上不再批准新上规模小于20蒸吨的燃煤锅炉。
(3)推动营运车辆清洁燃料替代。推动电动、混合动力及CNG燃料等清洁汽车的发展,逐步实现营运车辆使用CNG等清洁燃料。
实施排放废水的重点行业废水深度治理。造纸、印染、皮革(含毛皮)、化工、制药、石油加工、农副食品、食品、饮料、有色等行业,分批实行全行业废水深度治理,减少废水污染物排放量。
提高工业企业水回用率。2011年底前,皮革行业含铬废水、含硫化物废水全部实行回用,综合废水应采取膜处理方式再生工业废水。造纸行业在严格执行国家标准规定的吨产品废水排放量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水回用率,废纸制浆造纸企业2012年底前吨产品废水排放量要低于10吨必威·(BETWAY)官方网站,其中一般包装用纸和纸板吨产品废水排放量要力争低于5吨。印染行业要采用新工艺必威·(BETWAY)官方网站、新设备、新技术,加大水回用力度,2013年底前单位产量废水排放量力争下降50%左右,水回用率力争达到50%左右。
工业园区废水必须全面实施集中治理。所有国家级、省级开发区、工业园区,必须在2011年底前全部建成污水集中治理设施或者经论证后接入城镇污水处理厂集中治理。已实行集中治理的要加快管网配套完善,确保2011年底前工业园区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其他工业区,要在2012年底前建成集中治理工程。象屿保税物流园区、翔安工业园区巷北园区2011年底前必须完成接管,将污水接入城市污水厂集中处理。
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站)建设必威·(BETWAY)官方网站。2011年底前完成同安区汀溪镇污水处理厂、翔安区新圩镇污水处理厂、杏林湾A片区污水处理站建设。推进筼筜污水处理厂后续完善工程、石渭头污水处理厂改建工程建设。
进一步完善污水配套管网建设。加大筼筜、石渭头、海沧、集美、杏林、同安、翔安等7座城市污水处理厂服务区范围内污水泵站和管网配套建设力度,提高城市污水截流量和集中处理率,确保今年全市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总量比2010年增加1000万吨以上。2011年要完成集美中洲泵站、海沧港区泵站、翔安西炉泵站、海沧东孚三号泵站等建设,推进环岛路污水截流一期工程、杏林湾污水截流(A、B片区污水处理站)工程。加快城镇生活片区污水管网完善,重点是岛内的厦港片区、黄厝片区、中埔片区,集美后溪机电工业园区配套的安置居住区、杏林海堤,海沧港区、排头片区、中沧片区,同安工业集中区、城南工业区、城东工业区、五显片区及城北片区、西柯片区、同安湾片区,翔安马巷、新店片区等。
推进城市污水处理厂尾水回用。鼓励城镇污水处理厂发展再生水回用技术,建设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处理站和加压泵站,将尾水再生利用于工业生产、城镇生活、渗灌山林(绿)地等。鼓励、扶持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生活污水处理回用“零排放”工程建设。鼓励具备条件的机关、学校、住宅小区建设再生水回用系统,节水减污。
因地制宜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采取分散或相对集中、生物或土地等多种处理方式,污水有条件纳入城镇污水集中处理厂的村庄,应配套污水泵站和污水管网,接入污水处理厂处理;没有条件的,根据村庄人口分布密度、自然环境和经济条件,科学确定适合农村不同类型的污水处理方式。地势平坦并有一定落差的村庄,可通过统一建设地埋式大型净化沼气池和土壤深度处理技术;村庄内地势较复杂,不易统一铺设污水管道,实行以户为单位或多户联建沼气池和整体“三化池”;有条件的村庄应配套湿地处理或植物吸收处理,以达到更好的处理效果;在人口密度较低、水环境容量相对较大的农村区域,可利用湿地、沟塘等自然系统就地处理。今年要结合小城镇改革试点和新农村建设,逐步落实《厦门市农村环境保护规划》、《“四个一案”暨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方案》,推动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重点抓好汀溪水库5个行政村、44个自然村的连片整治。确保到2011年底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15%。
全面治理畜禽养殖污染。2010年以前已实现生猪禁养的思明、湖里、海沧三个区,要巩固污染整治成果,防止污染反弹。已经完成修订、调整畜禽禁养区、限养区的集美、同安、翔安三个区,要抓紧实施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对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要依法予以关闭,对限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要限期改造。所有不属于拆迁关闭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以及养殖专业户,应在充分考虑生物安全与环境风险的基础上,采取生物发酵床、垫草垫料养殖方式减排,产生的废物、废水经处理后进行利用。对于不能改进养殖方式的,限期完成全过程综合治理,包括建设雨污分离污水收集系统、采用干清粪的方法收集粪便、尿液进入沼气池发酵处理、沼液经生化处理或多级氧化塘处理后达标排放或灌溉还田、粪渣和沼渣通过堆肥发酵制取颗粒有机肥或有机无机复混肥。2011年底前,200头以上规模化生猪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率要达到96%以上。
引导科学种植。大力实施测土配方施肥技术,防治化肥和土壤有机质流失。推广循环农业生产模式,减少污染物排放。
提高燃煤电厂脱硫效率。现有燃煤电厂、热电厂、企业自备电站脱硫烟气旁路,必须全部实施铅封,并在充分论证确保不影响生产安全、供电供热可靠性的前提下于2012年底前予以拆除(封堵)。加强脱硫设施运行维护管理,提高脱硫投运率和脱硫效率,华夏电力综合脱硫效率要达到95%以上,腾龙热电、自备电站综合脱硫效率要达到85%以上,其他热电厂综合脱硫效率要达到80%以上。
促进火电、热电企业脱硝。已采用低氮燃烧或者已建脱硝装置的燃煤电厂、热电厂、企业自备电站,要加强运行管理维护并加快脱硝设施改造,确保脱硝效率达到70%以上;未采用低氮燃烧或者未建设脱硝设施的,分批限期在2013年底前全部完成低氮燃烧改造或者建成投运脱硝设施,脱硝效率必须达到70%以上。燃气电厂和采用循环流化床锅炉的热电厂、企业自备电站,NOx排放浓度要低于100毫克/立方米,达不到要求的2013年底前必须进行低氮燃烧改造或者加装脱硝设施。
未列入热电联产和集中供热计划的燃煤锅炉,要抓紧实施并确保于2013年底前全部建成投运脱硫设施,综合脱硫效率要达到70%以上;无法脱硫或者脱硫不经济的,要抓紧技术工艺改造并确保于2013年底前改用LNG或者改电。明达玻璃(厦门)海沧厂2012年底前应完成燃重油改LNG和低氮燃烧改造工作;明达玻璃(厦门)集美厂应于2012年底前完成低氮燃烧改造工作。众达钢铁应着手煤改LNG和低氮燃烧改造工作,并于2014年底前完成。银鹭工业园应抓紧实施锅炉脱硫脱销,确保2012年底前完成。
坚决淘汰老旧机动车。对达到国家规定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辆,一律强制报废;对距强制报废期不足一年的汽车,一律不准过户。对已到使用年限的机动车辆,排放不达标的机动车辆,以及黄标车,限期予以淘汰。
推进公交车燃料替代。2011年要新增CNG(压缩天然气)公交车150台、混合动力公交车140台、纯电动公交车20台。
落实国家、省、市的约束、激励、奖惩等各项减排政策。提高环境准入门槛,严把环评审批关,按照“点对点”调剂的原则,安排新建项目污染物排放量,严格控制污染新增量。严格排污许可管理,根据减排需要和各行业排污实际、减排潜力,全面清理、重新核发排污许可证,严格规定排污单位允许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排放浓度、排放总量及排放方式、时限、去向、排污口数量与位置等;对无证排污、不按证排污的要依法严厉查处。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加强污染防治和减排设施检查、监管,对违法排污的企业坚决依法查处,促进减排设施正常稳定运行。建立、健全市、区和企业污染减排工作档案。
落实监测体系建设计划和经费保障,健全覆盖全市国控、省控重点污染源的自动监控网络并逐步拓展。完善自动监控系统管理机制、体制,规范运营维护,认真抓好自动监控设备的安装、验收、联网工作,重点突出数据有效性审核及使用。充分发挥在线监测监控作用,提升对重点污染源的监管质量和效率,提高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率和污染物排放达标率。加强监督性监测和企业日常监测工作,做好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的比对监测工作。
进一步完善现有燃煤电厂(热电厂、自备电站)、城镇污水处理厂中控系统。推进企业减排设施自动化控制,所有燃煤电厂(热电厂、自备电站)、非电行业企业脱硫、脱硝工程都必须规范建设和完善脱硫、脱硝中控系统、在线监测系统。所有排放污水的重点工业企业和污水处理单位,都要按要求安装污水排放在线监控系统;所有城市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规模1万吨/日以上的建制镇污水处理厂,工业园区集中污水处理厂,以及废水排放量在1万吨/日以上的化工、造纸、纺织染整、食品、制革、制药、电镀行业工业企业,都要按要求规范建设污水处理(或预处理)设施中控系统。
调度全市减排总体进展、结构淘汰工作进展、减排工程项目建设进展、重点减排工程项目污染物排放及设施运行情况等,对没有按时间节点完成任务的,要加强督促。原则上每月调度一次。
(一)市政府建立厦门市减排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设立联席会议办公室,联席会议办公室挂靠市环保局,处理全市减排日常工作。
(四)加大财政减排专项资金投入,设立减排专项资金,推动落后产能淘汰、重点减排项目建设、减排新技术研发等工作。
(五)加强减排宣传报道,加大监督力度,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减排重要性的认识,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监督减排工作,形成强大的社会压力,促进排污企业增强减排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在厦门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区人民政府和市直有关职能部门齐抓共管,落实减排工作责任制。联席会议办公室,通报污染减排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遇到的新问题与困难。加强对减排工作的行政监察,对不按要求落实减排任务的区政府、市直部门,要严肃追究责任;对不按计划落实减排工作的企业,要依法严肃查处。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任务分工(减排工作任务分工见附表1)的要求,加强协调联动,抓好工作落实,扎实推进污染减排工作;其他相关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能,积极配合推进减排工作,共同为厦门市又好又快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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